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百年名校 抚州一中

抚州一中2024年单位预算

 

 

附件2

 

抚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抚州第一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第一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01年,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江西省首批优秀重点中学、抚州市直属学校、江西人民满意十大品牌学校。其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秉承以学生发生为本,对学生终身负责的办学理念,按照习惯养成、人格塑造、能力提升、知识传授“四位一体”核心理念,精心培育具有八大基本素养和四大关键能力,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添砖加瓦的新时代青年。

抚州一中坚持按照学生的实际能力、个性爱好和不同程度,把学生编入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班级,学校设有普通班、体育班、艺术专业班、日韩班和其他多种特长班,采取针对性教学,使学生特长得以发挥。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抚州一中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育一流人才,创一流业绩,不断实现百年名校的新跨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政教处、财务处、人事处、电教处、学生处、安保处、资源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4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2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实有人数小计56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2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2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3人,遗属人数小计6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抚州市第一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一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11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3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05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5.7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7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2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上年结转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一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11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7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492.67万元;项目支出352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元,资本性支出148.53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4.17万元;教育支出11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8.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985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2.28万元;资本性支出14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42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50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7.6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一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05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5.7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8050.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8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8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6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88.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抚州市第一中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抚州市第一中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825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不低于1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物业管理费、大型修缮等学校日常开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立项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赣财教指【2018】19号文《关于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

       抚州市第一中学

4.实施方案

       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用于支付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维护、培训、购置设备等各项费用,促进我校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406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抚州市第一中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205)普通教育(02)初中教育(03):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二)教育支出(205)普通教育(02)高中教育(04):指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
 (三)教育支出(205)普通教育(0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99):指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四)教育支出(205)其他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99):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4年抚州一中预算公开表

 

 

 

 

 

创建时间:2024-04-03 09:10